

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|
作者: 发布于:2015/11/25 16:11:37 点击量: |
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——在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现场推进会上的发言 西安市副市长 聂仲秋 (2015年2月12日) 尊敬的张道宏副省长,各位领导、同志们: 近年来,在省委、省政府坚强领导下,西安市始终把治污减霾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,重点围绕治污、压煤、抑尘、减排、增绿、禁烧六个方面,扎实推进各项措施, 大气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改善。现役14台燃煤火电机组中,灞桥热电厂、户县第二热电厂、西郊热电厂三大电厂经过2013-2014年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后,污染排放已达到最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特别是西郊热电厂关停2台220蒸吨燃煤锅炉、新建4台100蒸吨燃气锅炉,为我市压煤减排、改善大气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据统计,2014年,我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11天,超省考指标71天;PM2.5、PM10、NO2年均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28%、23%、18%,超额完成省考指标任务。在全国重点监测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,西安稳步退出了后十位。 尽管我市治污减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与省委、省政府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,治污减霾的形势和任务仍很严峻。燃煤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作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污染源之一,从源头进行管控,深化技术改造、加大治理力度、实现超低排放,已成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渠道和手段。1月26日,省发改委、省环保厅印发了《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》,计划3年内完成关中地区现役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环保改造工作,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。这必将对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排放,改善空气质量赢得空间。对此,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省上要求,并以本次现场会为契机,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: 一是把握工作时限。按照《方案》要求,我市须于2015年底前完成灞桥热电厂、户县第二热电厂共4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,可以说,时间紧、任务重。对此,我市已将《方案》任务下达企业,并由发改、环保部门指导两家单位拟定改造方案,抓紧组织实施,确保年底完成工程建设任务。同时,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衔接沟通,争取支持,通过联动措施推动工作落实。 二是推广应用新技术。指导灞桥热电厂、户县第二热电厂学习借鉴华能铜川电厂超低排放技术,结合企业实际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,确保达到限值排放要求。鼓励其他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排放。待此项技术应用成熟稳定后,积极探索其在非电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应用的可行性,充分发挥新技术减排效益。 三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是一项资金投入巨大的工程,我市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,安排专项资金,全力支持治理改造工程,提高企业实施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同时,积极争取中、省优惠政策,申请专项资金,全力保障燃煤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。 总之,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现场推进会议精神,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5年西安市治污减霾实施方案,以坚定的决心,强有力的措施,全力完成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,为关中地区留住更多蓝天、创造更加安全舒心的生活环境而不懈努力。 |